9月8日,通海縣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工程總承包項目(一標段) 廢止公告發布。
公告表示,因中標單位自愿放棄本項目的中標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經招標人研究決定,本項目進行重新招標。
從今年1月公布的中標結果了解到,原中標候選人為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中機中聯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單價為2.79元/Wp,其中建安工程部分2.76元/Wp、勘察部分0.03元/Wp。

招標公告顯示,該項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計劃投資建設約833.17MW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其中,通海縣(工商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一期)、玉溪市通海縣里山彝族鄉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通海縣行政事業單位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玉溪市通海縣三義社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一期)、玉溪市通海縣秀山街道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玉溪市通海縣河西鎮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一期)共計333.17MW,已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投資備案批復。其余500MW已向相關主管部門提交備案申請,本次中標單位負責承擔全部建設規模所涵蓋的約550MW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EPC實施。
招標單價總控制價為3.15元/Wp。
招標范圍包括:
(1)按照招標人的要求,負責本項目的勘察、設計工作,完成滿足本項目所有建設內容的初步設計、方案設計、規劃設計、施工圖設計、配合各階段的評審、施工圖審查,配合報批報建報規、施工過程的全過程設計服務、竣工圖資料、協調工作及指導監督、缺陷責任期內的設計跟蹤服務等;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能源局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發布的《電力建設工程現行管理文件及技術標準名錄(2023 版)》相關內容、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的設計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要求,確保設計成果資料完整、真實準確、清晰有據、符合項目實際,且確保設計成果資料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并取得批復文件,并對所提供的成果質量負終身責任。
(2)負責工程范圍內需要的所有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商協調、裝卸、保管、倉儲管理、二次運輸、倒運驗收、安裝及調試、功能試驗、交接試驗、涉網試驗等;
(3)負責項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發電工程、匯流及配電工程、變配電工程、控制保護工程、并網線路工程、調試工程等;
(4)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交(竣)工驗收、試運行、專業工程及設施移交、移交前維護、工程資料歸檔等工程內容以及工程缺陷責任期(保修期)內的保修工作等。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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